最後的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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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一週

第一章—天國的定律。

本章根據:太二〇:20~28;可一〇:32~45;路一八:31~34。

越節近了,耶穌又上耶路撒冷去,內心孕育著與天父完全一致的意志,奔向祭祀之地的步履熱切卻充滿平安。但門徒的心中卻懷有驚奇、疑慮和懼怕之感。救主「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 TLWTai 11.1

基督再把十二個門徒叫過來,以從未有過的肯定口氣向他們說明祂的被賣和受難。祂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並要鞭打祂,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它的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耶穌所說的是什麼。」 TLWTai 11.2

門徒最近不是還在到處宣傳「天國近了」嗎?基督自己豈不是應許過許多人將要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嗎?祂豈沒有應許凡為祂撇下所有的,必要在今生得百倍,並在天國裡有分嗎?祂豈不是特別應許十二門徒在祂國中有崇高的地位,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嗎?而且就是到現在,他還說先知書中所寫一切有關祂的事都必成就。眾先知豈不是預言過彌賽亞作王的榮耀嗎?門徒心中既充滿這些思想,所以對祂所說被賣、受逼迫和受苦的話就模糊不清了。他們相信無論有什麼困難發生,祂不久總是要立國的。 TLWTai 11.3

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是首先跟從耶穌的兩個門徒之一。他和哥哥雅各是屬於第一批撇下一切為主服務的人。他們曾歡歡喜喜地撇下家庭和朋友與救主同行,他們曾和祂一起行走,一起談話。無論是在家裡的密室或在公共的集會上,他們都與祂同在。祂曾安撫他們的懼怕,拯救他們脫離危險,解除他們的痛苦,安慰他們的憂傷,並耐心而溫慈地教訓他們,直到他們的心與祂連在一起。由於愛的熱情,他們希望在祂的國裡與祂最為親近。約翰利用每個機會坐在救主旁邊,雅各也希望與祂有同樣密切的關係。 TLWTai 11.4

他們的母親也是跟從基督的,她曾慷慨地以財物供養祂。出於母親對兒子的愛心和期望,她希望他們在基督所設立的新國度裡得到最尊榮的地位。因此她鼓勵他們向基督提出請求。 TLWTai 12.1

於是母親和她的兩個兒子一同來見耶穌,求祂允准他們心中的要求。 TLWTai 12.2

耶穌問他們說︰「要我給你們作什麼?」 TLWTai 12.3

母親回答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TLWTai 12.4

耶穌很溫慈地包容了他們,沒有因他們追求比其他門徒更優越的地位而指責他們的自私。祂洞察他們的心意,知道他們深深依戀著祂。他們的愛雖被屬世的意念所玷汙,但在本質上超過人類普通的感情。這愛是從基督自己救贖之愛的泉源湧流出來的。祂不忍指責他們,卻要使他們的愛更加深厚、更加純潔起來。祂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雅各和約翰聽了這話就想起基督先前所說,自己將要受苦之奧妙難測的話,然而他們還是自信地回答說︰「我們能。」他們認為分擔一切將要臨到主身上的事,來證明他們的忠心,是無上的光榮。 TLWTai 12.5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最後擺在祂面前的是十字架而不是王位,左右兩邊陪著祂的則是兩個犯人。雅各和約翰的確是要與他們的夫子同受苦難,一個是門徒中最先被刀所殺,一個是門徒中忍受痛苦、凌辱和逼迫時間最長的一位。 TLWTai 12.6

祂接著說︰「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在上帝的國中,地位不是由偏愛得來的,不是賺得來的,更不是任意給誰就給誰的,乃是人品格的結果。冠冕和寶座是人達到某種程度的標誌,是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攻克己身的記號。 TLWTai 12.7

過了許久,當約翰對基督深表同情,與祂同受苦難時,主就向他指明,祂國裡與祂接近的條件。基督說︰「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一般。」「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的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三:21,12)使徒保羅如此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後四:6-8) TLWTai 13.1

將來地位最接近基督的,必是在世上受祂犧牲之愛感化最深的人。「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林前一三:4,5)這愛能激勵門徒,正如激勵我們的主一樣,使他們為拯救世人而捨棄一切。為拯救世人而生活、工作、犧牲,以至於死。這種精神在保羅的一生中也顯明出來了。他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因他的生活已經在世人面前表現了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因他的死必顯明基督恩典的能力,並吸引眾人到祂面前。他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1,20) TLWTai 13.2

當十個門徒聽見雅各和約翰的要求時,心中大為不悅。天國裡最高的地位正是每個人所要追求的。他們惱怒約翰和雅各,因他們佔取了明顯的優勢。 TLWTai 13.3

門徒中看來又要引起誰將為大的爭論了,於是耶穌把這些忿忿不平的門徒叫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 TLWTai 13.4

在屬世的諸多王國裡,地位總意味著自我尊大。民眾似乎是為了統治階級的利益而生存的。勢力、財富、教育是領導人物為自己的利益用以控制民眾的手段。上等階級意味著思想、決斷、享受和 統治;下等階級的天職便是服從和服務。當時的宗教像其他事務一樣,也是與權柄分不開的。民眾要遵照上級的指示實行宗教的義務。至於各人應享的人權,就是思想的獨立和行動的自由,那是完全被否定的。 TLWTai 13.5

基督要在完全不同的原則上建立祂的國。祂呼召人,不是要向別人作威作福,而是要服事人。強壯的要體諒軟弱的。有勢力、地位、才幹和學問的人,有更大的責任為同胞服務。即使是對基督門徒中最卑微的一個,聖經也對他說︰「凡事都是為你們。」(林後四:15) TLWTai 14.1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基督在門徒中總是在照料事務,背負重擔,祂與他們同甘共苦,為他們虛心克己。祂總是走在他們前面去平更困難的道路。過不久祂還要捨去生命,完成在地上的工作。基督所實行的原則必須作為祂的身體教會的每一肢體的行動準則。救恩的計畫和基礎就是愛。所以在基督的國中,凡能效法祂榜樣並作祂羊群牧者的人,才是最大的。 TLWTai 14.2

保羅的話說明了基督徒生活真正的尊嚴:「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九:19;一○:33) TLWTai 14.3

在信仰問題上,心靈必須是不受任何約束的。任何人都無權控制別人的心志,為別人作決斷,或指定他的本分。上帝給每個人有思想的自由,隨自己所確信的去做。「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說明。」(羅一四:12)任何人也無權把自己的個性強行加在別人的個性裡。在一切事上,凡是有關原則性的問題,「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羅一四:5)。在基督的國裡沒有擅自作威作福,強迫人的事。就是天使到世上來,也不是要管轄人,勉強人尊敬他們,乃是作憐憫的使者與人合作,將人類提升。 TLWTai 14.4

救主所愛的門徒將祂教訓的原則,連祂辭句中的神聖美旨都牢記在心。約翰到晚年對教會所作見證的大旨就是︰「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1,16) TLWTai 15.1

這就是彌漫於初期教會中的精神。聖靈降下之後,「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徒四:32,34,33) TLWTai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