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传道人的证言
既要领受也要分赠恩惠
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只要上帝的灵仍在与世界争夺,我们就既要领受恩惠也要分赠恩惠。我们要把圣经中真理的亮光给予世人,也要从世人那里接受上帝感动他们为祂的圣工去作的事。主依然为祂子民的利益感动君王和官长的心。热心维护宗教自由事业的人,不该切断或拒绝上帝为推进祂圣工感动人所提供的帮助。 TM 198.2
我们在圣经中可以找到这方面的事例。波斯王居鲁士曾向全国宣布,并立下诏书,说道:“波斯王居鲁士如此说:‘耶和华天上的上帝,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祂建造殿宇。在你们中间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殿,(只有祂是上帝)愿上帝与这人同在’”(拉1:2,3)。第二道有关为上帝建殿的命令,由大流士王颁发,记载在《以斯拉记》第六章里。 TM 198.3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把祂的货财放在不信的人手中。但这些货财要用来支持为堕落的世界所必须作成的工作。奉献这些财物的人,可打开真理的通路。他们也许不赞同这项工作,也不相信基督,没有实行祂的道;但他们的奉献不应因此而拒绝。 TM 199.1
奇怪的是,我们的一些弟兄竟觉得有责任造成一种局面,把上帝原想释放的钱财包裹起来。在这件事上,上帝并没有要他们负起与属世的当局和执政者冲突的职责。上帝的手还没有从地上收回。但愿负责圣工的人能等待时机,隐藏在基督里面,以极大的智慧行事。但愿他们灵巧象蛇,驯良象鸽子。我一再蒙指示,我们如果凭着智慧与人交往,使他们了解我们的工作,并为推进上帝的圣工,给他们机会,去做那些我们有特权劝导他们去做的事,就能在许多方面获得更多的恩惠。 TM 199.2
[注一] 第200页。为疗养院和教堂交税的行动:在1893年的总会会议上,采取了以下行动: TM 200.1
“但鉴于我们信奉政教分离的原则,教会接受政府涉及宗教场所的捐赠、特惠和免税不符合这项原则;所以我们决定拒绝接受教堂或其它教会财产应当免税的教义,并进而决定,要利用我们的影响废除有关赠予和免税的立法。”——《全球总会公报》1893年3月5日,第475页。 TM 200.2
怀爱伦1895年1月31日的信件对此事提出忠告,被教会的领袖们接受,作为给免税的教会财产缴税问题的指示。 TM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