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偕主行
十月二十五日
家庭宗教的重要性 TDGJ 307.1
“我要倚赖祂。又说:看哪!我与上帝所给我的儿女”(来2:13)。 TDGJ 307.2
需要有不断的警醒,每日的重新悔改,这样;我们各人自己品格的特性,必全然成圣归与上帝了。我们所有的能力都要清除罪恶的渣滓,并要加以训练好从事服务。有许多人虽然自称要作上帝的仆人,并仰望基督的快要复临,但他们却没有那凡毫无瑕疵,站在上帝面前者所必须具有的经验。他们在品格的建设方面不断地犯错。继续地犯这些错误实在是一件不合算的事,因为这些错误会阻碍神圣人生的进步。 TDGJ 307.3
我们宗教方面的义务,是从在家庭生活中忠心地侍奉上帝开始的。我受了督促要当众并私底下,向身为父母的人作诚恳的见证,好使他们得蒙引导,要奉献他们一切的能力为基督作神圣的服务。我蒙指示,要向本会的会友们强调受上帝圣灵充满的需要。圣灵必教导信徒,随时随地一有机会就和基督同心合意地从事工作。当本会一些个别的家庭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看出了他们最大的需要,就是上帝那使人悔改的能力。…… TDGJ 307.4
家庭中的宗教原是具有极大重要性的。身为父母的人,对于自己儿女所接受的品格陶冶、负有大部分的责任。……如果作父母的肯教导自己的儿女遵照上帝圣言的原则行事为人,这些儿女就会不知不觉地教导别人作基督徒的意义。但愿身为父母的人在儿女面前保持真基督徒的尊严,这样,他们对于建立基督之国的工作就必大有助益。 TDGJ 307.5
使徒保罗形容那生在这末世的儿女,说他们是“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的。要紧的是作父母的人要认清楚这时代的趋势,并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教育自己的儿女远离那些事,教导他们敬爱基督并且效学祂的生活为人,借以准备他们在那将来的圣洁生活中也有一份。(《信函》1911年90号,10月25日,致S.N.赫斯格长老夫妇) TDGJ 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