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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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献给上帝的,必须是爱的顺从 CTrS 77.1

“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2:4)。 CTrS 77.2

有人传说我提到若不遵守安息,就不能得救。第四条诫命的要求真的是毫无意义的吗?养成顺服我们天父旨意的习惯,难道不会引导顺从的人经常诚恳地询问:“我主的要求是什么?”“上帝对我的旨意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是愉快的?”和“什么对我自己或周围的人最方便最舒服?” CTrS 77.3

人在上帝之灵的感动下做这样那样的事,意识到若拒绝或疏忽这么做就会危害灵魂的得救,那又有什么奇怪的呢?我们顺从上帝的全部律法,是得永生所绝对必需的,这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呢?牺牲自我和自私的利益,争取灵魂的得救,对于基督徒来说,难道是不解之谜吗?难道圣经向我们保证说,不论遵守或违背上帝的律法,都可以进入天庭吗?如果是这样,上帝为得救的条件所提的全部要求就完全是错误的。 CTrS 77.4

古代世界的居民被洪水所毁灭,难道不是对他们违背上帝要求的惩罚吗?难道我们仁慈的上帝非常良善,不忍执行违犯祂律法的最后处罚,就用洪水把他们直接冲到荣耀里去吗?所多玛人不是因悖逆而受到惩罚,只有罗得得救吗?难道所多玛居民乘着天上降下的火焰直接飞入荣耀之中吗? CTrS 77.5

上帝是否已经下令?既已下令,我们就要顺从──不有犹豫,和企图寻找不靠顺从而得救的其他途径;否则我们就会攀爬别的道路。天上的大君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 CTrS 77.6

我们遵守诫命不应只为进入天国,而是为了让基督高兴,因为祂曾受死,拯救罪人脱离违犯天父律法的惩罚。罪人的得救有赖于……停止违法,顺从被干犯了的律法。任何人都不可滥用或曲解上帝的仁慈,以为可以随心所欲犯罪作恶。……尽可能远远地跟随基督,企图在毁灭的边缘行走而不失足,这乃是不幸的决定。 CTrS 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