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的恩召
二月二十六日
披上喜乐 OHCC 65.1
“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诗30:11)。 OHCC 65.2
许多追求幸福的人必大失所望,因为他们追求的方式错了。真正的幸福不在于满足自我,而在于履行职责。上帝希望人幸福,所以将祂律法的条例赐给他,使他能借着顺从而在家里家外享受喜乐。人若保持道德的纯正,忠于原则,控制自己的一切能力,他就不可能悲伤。心灵的卷须既缠绕于上帝,即便处在不信和败坏之中,也必兴旺。但是许多人不住地指望幸福却享受不了,因为他们忽略了微小的义务,不去履行生活中琐细的礼仪,违犯了维系幸福的原则。 OHCC 65.3
属灵生活的洪流不可陷于停滞状态。活泉的水应该在我们里面如一口水井,直涌到永生,冲去我们心中与生俱来的私欲。……许多人在自己与耶稣之间筑起了隔墙,以致祂的爱无法流入他们的心。他们却埋怨见不到公义的日头。他们应该忘记自己,为耶稣而活。天上的光必将快乐带进他们的心。…… OHCC 65.4
耶稣受死,是要将幸福和天国带给我们。这应该作为我们不断感恩的主题。上帝所造之物的美摆在我们面前,作为祂爱的表现,应该使我们的心快乐。我们能为自己打开喜乐或祸患的闸门。我们若一心思想困难与琐事,心中就会充满不信、忧闷和对将来的恐惧。但是如果我们思念上面的事,耶稣的声音必向我们的心灵说平安的话。怨言会停息。困惑的思想也要被赞美我们救赎主的声音所淹没。时常思念上帝的大慈悲,也不忘记祂所赐较小福惠之人,必披上喜乐的礼服,心中向主歌唱。 OHCC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