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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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三日

尊敬掌权者 MLJ 281.1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彼前2:17,18)。 MLJ 281.2

使徒彼得简明地指出信徒对于政府当局所应有的态度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MLJ 281.3

我们的本分乃是遵守本国的法律,除非这些法律的确是与上帝在西奈山用清晰可闻的声音所宣布,后来又亲手把它刻在石版上的律法相冲突的。……耶和华的十诫乃是一切正义而良善之法律的基础。凡爱上帝诫命的人必遵守地上每一良善的法律。 MLJ 281.4

我们也该承认属世的政府是上帝所命定的。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教导人顺从政府乃是我们的天职。但当政府的命令与上帝的命令发生冲突时,我们必须顺从上帝,而不顺从人。我们必须承认上帝的话高过世人的法律。我们不可以“教会当局如此说”或“政府当局如此说” 来代替“耶和华如此说。”基督的冕旒必须被高举,超过一切地上君王和臣宰。 MLJ 281.5

上帝不要我们故意反抗掌权的人。我们的言论,不拘是用口说的或用笔写,都应当慎重考虑。 MLJ 281.6

要教育我们的信徒,在与上帝的律法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尽力遵守国家的一切法令。 MLJ 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