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发布》12MR
第987号 公义和罪恶的定义
在《希伯来书》中说到基督被高举在祂的同伴之上,因为祂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来1:9)。公义无非就是喜爱和实行对与我们有关的每一个人来说公平正义的事。罪恶意味着歪曲正义。弯曲的行为、自私的计划被创立,以便自己和某些人受益,而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就使别人受到欺压。这一切都是抢夺上帝抢夺人。真正的原则被抛弃;事情被扭曲离开了上帝的路线,为要满足自私。错误的方法使事情脱离上帝原定的正轨。欺骗是违反上帝诫命的,凡自称基督徒却不遵守上帝诫命的人,都误表耶稣的品格。那些相信现代真理的人必定自愿实行真理,不惜自己的任何代价。纯正的道理必由纯正的行为表现出来。(《信函》1894年第31a号,10,11页,1894年10月27日写于新南威尔士州,阿什菲尔德营地,致密歇根州巴特尔克里克A.R.亨利) 12MRW 1.898
怀爱伦著作托管委员会1983年6月1日发表于美国首都华盛顿 12MRW 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