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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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妇女从事救灵工作

妇女从事救灵工作 PaML 1.222

要安排妇女从事教会工作——应当指派愿意奉献部分时间侍奉主的妇女探望病人,照顾年幼的人,为有需要的穷人服务。应当借着祷告和按手将她们分别出来担任这项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她们需要与教会职员或传道人协商;但是她们如果是献身的妇女,与上帝保持生命的联络,就会在教会中成为一股为善的力量。这是坚固和建立教会的又一种手段。我们需要采用更多的工作方法。没有一只手应被束缚,没有一个人应当灰心,也没有一个声音应当止息。每一个人都应当私下或公开地作工,帮助推进这项重要的工作。要将担子放在教会男女信徒的肩上,使他们可以借着运用而成长,从而成为主手中合用的器皿,光照坐在黑暗中的人。RH 1895.7.9 PaML 1.223

效法基督和保罗的榜样安排妇女作工——关心上帝圣工的妇女能够在他们所居住的地区做一番善工。基督讲到了帮助祂在众人面前介绍真理的妇女。保罗也提到过在福音中与他一同作工的妇女。但是那些如果愿意就能够做大量工作的人所做的工是多么有限啊! 有些家庭拥有资财可以用来到远方去荣耀上帝,让他们的光从对那些需要帮助之人的好行为上照耀出来。男女信徒何不效法基督的榜样从事布道的工作呢? RH 1896.7.21 PaML 1.224

妇女从事服务工作——的确需要有更多的妇女从事照顾受苦人类的工作,帮助和教育他们如何单单相信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Ev 465. PaML 1.225

妇女帮助传扬真理——上帝需要能够将真理传给贫富贵贱各个阶层的工人。在这项工作上,妇女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上帝允准凡读到这些话的人作出恳切的努力,为献身的妇女进入这个园地敞开一扇门户。5MR 162. PaML 1.226

救灵工作需要妇女——妇女可以成为义的器具,作圣洁的侍奉。最先报告耶稣复活的是马利亚。为完成上帝的计划,人子来寻找拯救失丧的人那些与上帝的儿子同工的人,若有如此的抱负,就再没有比这更伟大更神圣的工作了。如果现今只有一个妇女的地方有了二十位愿意以这项神圣的使命为她们所爱的工作,我们就会看见多得多的人归向真理了。在这项传扬真理的伟大工作中,需要基督徒妇女提炼人、软化人的感化力。葡萄园的主对许多现在无所事事的妇女说,“你们为什么整天在这里闲站呢”(太20:6)?我们的姐妹们在传扬真理的辛劳中热心和持续的勤奋会取得完全的成功,其结果也会令我们吃惊。这工作必须借着耐心和恒心成。我们缺少同情仁慈的行为,为贫困,受压迫和受苦的人提供宗教和社 会服务。现在需要能作工的妇女,需要不妄自尊大而心里柔和谦卑的妇女,能本着基督的谦卑,愿意随时随地为拯救生灵而效劳的妇女。RH,1879.1.2 PaML 1.227

与配偶同工 PaML 1.228

配偶可以联合作工——应该有女性参加传福音的工作。她们在许多方面可以比忽视探访上帝群羊的传道人做更好的工作。倘若可能,夫妻应该联合做这项工作。道路已为献身的妇女敞开了。5MR 325,326. PaML 1.229

上帝要让传道人和他们的配偶在工作上紧密配合——上帝的工作要求最诚恳的努力。祂要让传道人和他们的妻子在这项工作上密切配合。夫妻可以协调工作,让妻子成为丈夫的助手。主希望他们共同警醒听祂的声音,与祂越来越亲近,以祂的圣言为粮食, 领受真光和福惠。然后传给他人。他们应当尽量参加帐篷大会和其他一般性的聚会。妻子可以在探访和其他个人之工上不断作她丈夫的好帮手许多主仆人的妻子全心与她们的丈夫联合做救灵的工作。妻子借着无私的付出推进上帝的事业,使她丈夫的工作做得完美得多。6MR 43. PaML 1.230

只要有可能,就要让传道人和他的配偶同工——只要有可能,就要让传道人和他的妻子一同出去。妻子可经常在丈夫身边工作, 成就一项高尚的工作。她可以访问人们的家庭,以她丈夫做不到的方式帮助这些家庭的妇女。Ev 491. PaML 1.231

配偶能接触传道人所难以接触的人,特别是其同性——传道人的妻子若是愿意,就可以作许多的工作。她若是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和爱人的心,就可以与丈夫一同工作,并得到几乎同等的善果。传道人所不能理解或帮助的有些情况,在真理的圣工中操劳的姐妹同工却可理解并帮助,在姐妹中间尤其如此。GW 201,202. PaML 1.232

如果传道人能够与妻子一同从事探访工作,他们就该这么做——要从事救灵的工作。访问家庭的时候,要表现出机智与技巧。要与他们一起祷告并为他们祷告。要以极大的温柔与慈爱,把真理传给他们,那就一定有收成。如果传道人能够与妻子一同从事这项工作,他们就该这么做。Ev 437. PaML 1.233

配偶的酬劳 PaML 1.234

有些配偶应当得到工资——献身、诚挚、忠贞的传道人的妻子斯塔尔,赫斯格,威尔逊和鲁宾逊姐妹,从事给人查经的工作, 与人一同祈祷,借着个人的努力像她们的丈夫那样成功地帮助人。这些妇女献出她们全部的时间,却被告知因为她们的丈夫已领了工资,她们的劳苦就只能一无所得了。我告诉她们继前进,所有这样的决定会改变了。经上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10:7)。当有任何这样的决定做出时,我都要奉主的名表示反对。我感觉我有责任从我十分之一中设立基金,好支付这些做着与传道人同样重要工作的妇女,而且我要把这份什一保留给与传道人工作在同一阵线寻找拯救生灵的人。我知道忠心的妇女应当得到与传道人一样的工资。她们担负着救灵的重担,不应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些姐妹们献出她们的时间去教育那些新接受信仰的人,自己的工作倒要出钱雇人去做。所有这些事情都要进行调整,恢复正常,使正义得到伸张。办公室的校对人员每周可得到两块半和三美元的工资。这个钱我必须支付,其他人也必须支付。但是担负巨大责任的传道人的妻子,献出自己全部的时间,却毫无劳动报酬。12MR 160,161. PaML 1.235

我们不付工资给有资格的配偶,是亏待了她们——有些妇女像她们的丈夫一样尽心作工,上帝认为传道工作也需要她们,但她们有时却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付工资给男性工人,而不给与他们同劳的妻子,这种做法不符合上帝所规定的计划。我们的各区会若这样做,就会使我们的姊妹灰心,而不预备自己参加她们所应该从事的工作。上帝是公平的上帝。若是传道人作工受薪,他妻子也同样无私地献身于圣工,即或她们不要求工资,也当在她丈夫所得的以外,另付给她们。GW 452,453. PaML 1.236

妇女的工资应与她们用在工作上的时间成比例——有些妇女像她们的丈夫一样尽心作工,上帝认为传道工作也需要她们,像需要他们的丈夫一样,但她们有时却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付工资给男性工人,而不给与他们同劳的妻子,这种做法不符合上帝所规定的计划。这样就产生了不公正,犯下了错误。主不喜悦这个计划。我们的各区会若这样做,就会使我们的姊妹灰心,而不预备自己参加她们所应该从事的工作。 PaML 1.237

将工作的重担全部留给传道人是一种错误。这样制定计划肯定不是出于上帝的心意。有些妇女正在教导年轻女性作为探访员和查经员而成功地作工。从事上帝圣工的妇女应当得到与她们用在工作上的时间相称的工资。上帝是公平的上帝。若是传道人作工受薪, 他们的妻子也同样无私地献身于圣工,即或她们不要求工资,也当在她丈夫所得的以外,另付给她们。当忠心的传道人和他的妻子从事工作的时候,他们应当得到相当于两个工人的工资,使他们可以有收入以用在看为合适的圣工上。主已降下祂的圣灵在他们两个人身上。如果丈夫死了,留下他的妻子,她可以继续从事上帝的圣工,领取她工作当得的工资。5MR 323,324 PaML 1.238

参加传福音工作的妇女应得到工资——安息日复临信徒决不应轻视妇女的工作。如果一位妇女把家务交给一位忠心、谨慎的助手,孩子也得到悉心的照顾,而她自己去从事工作,区会就应当有智慧认明,她领工资是合乎情理的。妇女借着与主联合作工帮助我们的救主。如果妇女们在做的,是许多劳苦传道教导人的人最不喜欢做的工作,而且她们的工作证明她们正在完成一项显然一直被忽略的工作,难道这种工作不应被看作与正式传道人的工作一样有丰硕的成果吗?难道工人不该得工资吗?这样的工人不付给他们工资,难道不是欺诈他们吗?这个问题不是由人来解决的。主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你们要对从事福音工作的妇女尽你们的本分。她们的工作证明她们在把真理传入各家庭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她们的工作正是必须做的。在许多方面,妇女能把知识传授给她的姐妹,是男人做不到的。如果没有妇女的这种工作,圣工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主再三地指示我,非常需要女教师去做祂指定她们去做的工作, 与男性一样。她们不应当被别人的情感和规则所迫使,去依靠捐赠作为酬劳,正如传道人不应该以捐赠为工资一样。5MR 324,325. PaML 1.239

传道人领取了工资,其伴侣的工作难道该算为无价值的吗?——传道人领取工资是理所应当的。如果主让妻子和丈夫一样负起工作的责任,奉献光阴和精力挨家挨户地探访,与人查经,虽然她没有受过按手礼,但所作的却正是传道的工作。她的工作难道该算为无价值的吗? GW 452. PaML 1.240

主也给女人工作——主既给男人工作,也给女人工作。当此危急之时,她们在祂的工作中有其地位。祂要借着她们作工。她们如果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在圣灵的感动下工作,就必拥有时代所需要的镇定自若的精神。救主必将自己面上的荣光照在这些克己牺牲的妇女身上,使她们有胜似男子的能力。她们能在人们家里,做男子所不能做的工作,达到人的内在生活。她们能接近男子所不能接近的人。她们的工作是不可缺少的。RH 1902.8.26 PaML 1.241